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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专利、实用新型与工业设计法》规定,工业矿产能源部为申请专利、注册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的主管部门,发明人应向其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
为管理专利和专利申请,专利权所有人每年需提前向专利登记处缴纳年费。专利登记处授予或驳回专利申请之前,专利申请人可转为申请实用新型证书。
专利登记处授予或驳回实用新型证书申请之前,专利申请人可转为申请专利。工业设计注册有效期5年。注册后可连续延期两次,每次5年。
2018年3月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关于中国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的谅解备忘录》确定了中国专利在柬登记生效的流程。
2017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确认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登记生效。经过半年的讨论和磋商,中柬双方已经就相关工作的具体流程达成一致。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维持有效,且申请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后的中国发明专利都具备在柬埔寨生效的资格。有效发明专利在提交生效申请时,需提交登记申请表格、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说明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以及专利文件英文和高棉语翻译等材料,经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审查合格后即可在柬埔寨获得专利保护,并享有与相应中国专利同样的申请日和保护时限,即从中国申请日起保护20年。
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生效不同于国际上现存的其他专利审查共享模式,是柬埔寨对中国专利审查授权结果的直接认可,是国对国、单方面且溯及以往的,具有更好的便捷性和更高的法律价值。通过这一途径,中国发明专利权人可以避免冗长的实质审查程序,节省申请成本,快速、便捷地在柬埔寨获取专利权及相关保护,而柬方也能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查成本。有关专家表示,这一合作体现了柬埔寨对中国专利制度、审查效率、审查质量、授权结果的高度认同,提升了中国专利授权的含金量,是推动中国专利和中国的专利审查“走出去”的坚实一步。
中国相关外观设计可加快登记
2022年6月9日,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工业、科技和创新部部长占蒲拉西签署并发布《柬埔寨王国关于在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外观设计合作框架下加快外观设计认可登记的规定和流程的公告》,正式启动柬埔寨对中国相关外观设计认可项目。
已在柬埔寨工业、科技和创新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申请人可使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审查结果,对递交的外观设计申请提出加快认可登记的请求。
请求加快外观设计认可登记的申请需符合以下规定:
1-外观设计申请必须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要求了以在先中国外观设计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或
2-外观设计申请与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的规定,要求了基于同一件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包括根据海牙协定提交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
信息来源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8/24/art_74_177483.html
编辑:甬江知道团队 微信: yongjiangzhi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