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ITA)于2024年11月29日宣布,已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做出初步肯定性裁定,决定对这些国家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AD)。这一裁定预计将在近日内通过官方公告正式公布,并随即开始征税。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CVD)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认可的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反倾销税旨在抵消因出口国以低于国内价格销售产品(即倾销)而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而反补贴税则是为了抵消因政府补贴而生产的出口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自2024年4月起,美国政府已开始对这四国光伏产品进行是否征收AD和CVD的事实确认调查。此前,关于CVD的初步裁定已于2024年10月1日公布,并于10月4日开始征收。
根据ITA的初步裁定,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设定为:柬埔寨一般为117.12%,马来西亚为17.84%,泰国为57.66%,越南则高达271.28%。此外,对于四国中特定企业的产品,还将个别设定税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税率在ITA的最终裁定中可能会有所变动。ITA预计将于2025年4月中旬公布最终裁定。
此次反倾销税裁定是在美国已经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实施多项贸易壁垒的背景下做出的。除了此次的AD和CVD外,美国还对这四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了基于1974年通商法201条的额外关税,并因担心这些国家成为中国光伏产品规避AD和CVD的转运地,而对除特定企业外的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了AD和CVD。此外,根据旨在防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美国还对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光伏产品实施了重点水际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贸易壁垒措施并非新近出台。基于1974年通商法201条的额外关税是在特朗普政府时期开始征收的,而中国光伏产品的AD和CVD则是在奥巴马政府时期开始征收的。UFLPA则是在拜登政府时期开始施行,但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的进口限制实际上从特朗普政府后期就已开始。考虑到特朗普作为下届美国总统候选人,已多次主张对外国产品征收各种关税,预计在未来政府中,这些贸易壁垒措施很可能会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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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甬江知道团队 微信: yongjiangzhi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