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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旨在缩短商标异议期的《商标法》部分修订法案,该法案预计将于明年7月中旬实施。韩国特许厅宣布了这一消息。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将商标异议期从现行的2个月缩短至30天。这一变化预计将缩短商标审查结案周期,从而提前商标申请人获得权利的时间。
根据商标法,商标异议制度是指当审查官未发现商标注册申请存在拒绝理由并决定公告时,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日起2个月内提出异议,以便进行公众审查。在当前制度下,公告后设有2个月的异议期,考虑到从初次审查开始到目前(以2024年11月为基准)大约需要13.2个月的时间,为了申请人能够快速获得权利,缩短异议期的必要性显而易见。
实际上,在所有公告的商标申请中,收到异议的案件仅占约1%。因此,通过加快其余约99%公告案件的权利确立,预计总审查处理时间将大幅缩短。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申请信息从申请初期就公开,第三方可以通过信息提供制度在审查期间随时提交反对意见。此外,最近还设立了异议理由补正期延长(30天)的制度,因此第三方意见收集期实际上将保持在原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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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甬江知道团队 微信: yongjiangzhi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