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发布背景
坦桑尼亚政府近日宣布,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自 2025年12月1日起,将在坦桑尼亚大陆正式实施 进口商品强制性商标备案制度。
根据新规,所有进口至坦桑尼亚大陆的货物,其商标均须事先在 坦桑尼亚公平竞争委员会(Fair Competition Commission, FCC) 完成备案。
未完成备案的货物,可能在清关环节被扣押、延误或拒绝入境。
二、法律依据与主管机构
该制度由 FCC 依据《商品标志法》(Merchandise Marks Act)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与执行,旨在通过商标备案机制防止假冒商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安全与公平竞争秩序。
三、制度核心内容
1️⃣ 强制备案要求
所有进口至坦桑尼亚大陆的个人或企业,须在进口前完成商标备案登记。
2️⃣ 备案有效期与续展
备案有效期为 一年,到期后须按年度续展,以保持备案状态有效。
3️⃣ 处罚措施
自新规生效之日起,凡未能提供有效 FCC 备案证明的货物,将被视为疑似假冒产品,可能被 扣押、拒绝清关或销毁处理,严重者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4️⃣ 适用范围
该规定仅适用于 坦桑尼亚大陆地区,不包括桑给巴尔。桑给巴尔实施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需遵守当地相关法律。
四、企业应对建议
为确保贸易活动不受影响,建议出口商与品牌权利人立即着手准备:
清查商标资产
核对所有拟出口至坦桑尼亚的商品商标,确认权属关系与有效状态。
✅ 确认注册状态
确保相关商标已在坦桑尼亚注册并处于有效维持期内。
✅ 提前准备备案材料
包括商标注册详情、权利人及被许可人信息(如有)、产品图片及标签等。
✅ 留意续展期限
建立内部提醒机制,确保备案按年度更新。
📎 温馨提示:
该制度的正式实施预计将对中国及其他国家对坦贸易企业产生直接影响。建议出口商尽早行动,避免因未备案而造成货物延误或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