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制度与中国不同。中国是“注册即保护”,而美国是典型的 使用在先原则 国家。
因此,美国商标从申请到注册的关键步骤之一,就是 提交“商标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 SOU)”或“使用意向延长期申请”。
本文将帮助你全面理解:
✅ 什么是意向使用(ITU)
✅ 什么时候必须提交使用声明(SOU)
✅ SOU 要提交哪些材料
✅ 企业最容易踩的雷
✅ 一、美国商标“意向使用(ITU)”是什么?
在美国,如果企业暂时还没开始使用商标,但计划未来用于商业活动,可以先以 Intent-to-Use (ITU) 的方式申请。
ITU 申请可以提前锁定商标权(类似“预占位”),但不会直接获得注册证。
要取得注册,申请人必须在后续阶段提交:
Statement of Use(SOU)=已经在美国商业中实际使用该商标
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只有在收到 SOU 后,才会核准注册。
✅ 二、什么时候必须提交使用声明(SOU)?
流程如下:
1️⃣ 提交 ITU 申请
2️⃣ 审查通过→公告(Publication)
3️⃣ 公告期结束后,USPTO 会下发 核准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 NOA)
4️⃣ 自 NOA 日起 6 个月内必须提交 SOU,或申请延长(Extension)
📌 允许最多延期 5 次,每次 6 个月,总计最多延期 3 年
超过 3 年未提交 SOU → USPTO 直接视为放弃。
✅ 三、SOU 要提交哪些内容?
美国商标“使用”标准非常严格,必须提交:
✅ 1. Declaration(使用声明)
申请人宣誓确认商标已经用于美国的商业活动。
✅ 2. First Use 日期(两项)
- First use anywhere(首次使用日期)
- First use in commerce(首次“商业使用”日期)
(指跨州或与州际贸易相关的商业行为)
⚠ 两日期不能晚于 SOU 提交日。
✅ 3. Specimen(使用证据)
必须能证明商标真实用于商业。不同类别有不同要求:
✅ 商品(Class 1–34)
- 商品实物标签、包装
- 商品上的永久性标识
- 完整电商页面(必须能下单/价格/购物车)
✅ 服务(Class 35–45)
- 网站截图(提供该服务)
- 宣传册、广告材料
- 展示商标并提供服务的网页或 APP 画面
❌ 以下绝对不被认可:
- 仅设计图 / Logo 图片
- 未发售产品的样品图
- 社交媒体宣传但无法下单/无法提供服务
如何正确提交美国商标使用声明
基于“意向使用”(“Intent to use” ,简称“ITU”)的商标申请在完成注册之前必须声明已使用于所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在收到“准予注册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简称 “NOA”)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需要提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简称“SOU”)证明已开始使用商标。如果还未开始使用,则需要提交延期使用商标的请求(“Request for extension”,简称“RFE”)。
正确的使用声明取决于申请人(或商标被许可人)是否:
- 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已申请的商品或服务;
- 还未开始将商标用于已申请的任一商品或服务;
- 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已申请的部分商品或服务;
以下就每一种情形做出解释。
- 作为备选方案,申请人可以将注册基础修改为国外申请或注册,这样可以绕开提交使用声明这一要求。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有相应的国外申请或注册。
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所有已申请的商品/服务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NOA中准予注册的商品/服务,只需要按下面的要求提交SOU即可:
1. 使用证据: 申请人必须提供至少一件使用证据,证明商标已经使用在NOA中准予注册的每一个类别上。
- 商品(1-34类别)类商标的正确使用证据必须能够展示商标在产品外观或包装上是如何标识的,或者在产品销售点是如何标识的。
- 服务(35-45类)类商标的正确使用证据必须能够展示出商标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或宣传服务时是如何使用的。
2. 确认注册商品/服务: 申请人必须确认SOU适用于所有已申请的商品/服务
3. 首次使用日期: 申请人必须指出商标在美国首次商业使用的日期,如果在全球首次使用的日期更早,也需要同时提供
4. 宣誓及签名: 申请人或授权代表必须签名宣誓商标在美国已使用于SOU中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如有伪证要接受处罚。
5. 官费: 每一类别要支付官费$100。
- 如果商标只在部分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请见“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部分商品或服务”.
- 申请人可提供与实际首次使用时间同期或之后(而不是早于)的合理估算日期(或者是月份或年份).
- USPTO通常会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使用日期声明来确定商标在美国的首次使用时间.
未开始将商标用于已申请的任一商品/服务:
如果申请人还未开始在美国将商标用于任何NOA中准予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申请人的使用证据还不充分时,申请人可依据如下要求提交RFE:
1. 申请人必须提供书面延期请求,该请求应由申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以确认申请人在美国一直有善意使用商标的意愿。
2. 理由: 申请人第一次提延期请求时不需要理由。第二次及之后的延期请求则必须说明申请人还未开始使用商标的原因。如下这些典型理由可供申请人选择,申请人也可提供书面解释。
- “产品或服务还在研发阶段”
- “正在做市场调查”
- “生产活动进行中”
- “促销活动进行中”
- “正在寻找分销商”
- “正在获得政府认证”
- “正在努力寻求投资”
3. 每一类别要支付官费$150.
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部分商品或服务
当申请人已经开始在部分商品/服务上使用商标时,申请人可以按如下方式操作:
1. 考上文“未开始将商标用于已申请的任一商品/服务”要求针对所有的商品/服务提交RFE,即提交:
- 确认及签名
- 第二次或后续延期时提供合适的延期理由
- 官费
2. 除未使用的商品/服务,参考上文“已经开始将商标用于所有已申请的商品/服务”对已经使用的商品/服务提交SOU,即提交:
- 使用证据
- 确认注册商品/服务
- 首次使用日期
- 宣誓及签名
- 官费
3. 出分案申请,对已经使用的商品/服务提交SOU,同时对其余未使用的商品/服务提交RFE。这样操作成功后最终会获得两个或多个商标注册,分别覆盖不同的商品/服务。
ITU 申请人在提交 SOU 时最常踩的 7 个坑
❌ 1. 还在研发、未销售,但提前提交 SOU
USPTO 会以“未实际使用”为由驳回。
❌ 2. Specimen 不能证明“商业使用”
例如:
- 仅展示商标,没有价格与购买入口
- 无法证明跨州交易
- 仅上传包装设计稿
❌ 3. First Use 日期填写错误
不能晚于 SOU 日,也不能明显早于企业存在日期。
❌ 4. 一个类别提交错误的 Specimen
例如 Class 9(软件)必须证明软件可下载、可使用。
❌ 5. 宣称使用所有商品,但实际只使用部分
可能导致 Fraud(欺诈)风险
→ 建议缩小列表,仅保留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
❌ 6. 误认为“不用提交 SOU,也能注册”
ITU 不提交 SOU = 永远无法拿到注册证。
❌ 7. 延期超过 3 年
注册资格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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