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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审理实践中,申请人对证据提交的形式、种类、实质要求等存在诸多困惑,商标局编写了《驳回复审案件证据重点问题问答》,帮助和引导商标复审申请人积极、全面、规范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问题一:申请人可以从哪些方面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答:申请人证明其注册申请不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交证据,以下示例仅供参考,具体证据内容及形式申请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达到证明目的为准,但单独某一方面证据通常需与其他证据组合以增强其证明力。
1. 申请主体情况主营业务、行业属性、实际经营业务、行业地位概况等。申请人可提交企业年检、纳税、社保缴纳等方面情况的相应证据,或其他体现其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的证据。
例如:伽马数据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中国游戏 IP 衍生品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报告》,显示了游戏商品的常见衍生品类别。

2.商标注册情况
商标申请注册整体情况,尤其是近期情况。例如:
申请人商品/服务矩阵及申请商标的归属,通过申请人商品/服务定位,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真实使用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