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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欧洲 · 知识产权

欧盟及欧洲知识产权情报日报(2026年10月1日)

2026-10-01

甬江知道

01实施

EPO MyEPO:申请进度时间线面板与 PACE 批量加速审查自 2026-10-01 起可用

欧洲专利局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发布新闻稿,确认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MyEPO 用户可在申请视图使用新的时间线面板(timeline panel),直观查看已完成程序步骤、当前阶段及下一预期步骤;该面板适用于已进入检索阶段或已提出审查请求的欧洲专利申请,目前覆盖至审查程序结束,日期信息仅为技术主题领域平均进度的指示性数据,对 EPO 无约束力。同日上线的另一功能是:可在 MyEPO 内以单一操作对多件符合条件的申请提交 PACE(加速审查)批量请求。EPO 官方杂志同日公开的 OJ EPO 2026, A45(通知日期 2026-09-11)规定时间线面板自 10 月 1 日起作为标准功能提供;OJ EPO 2026, A44 则取代 2025 年 12 月 16 日旧通告,明确修订后的 PACE 自 2026-10-01 起适用于当日及之后提交的请求——自 2026-02-01 起 PACE 已限审查阶段;单件须经 MyEPO 或表格 1005,批量须经 MyEPO 专用功能,否则不予处理;撤回请求、申请延期、驳回/撤回/视撤等将使申请退出 PACE 且不得二次进入;未按期缴纳年费将暂停加速;无额外官费。新闻稿并提及 DOCX 定义更新(v4)及若干 MyEPO 管理改进。属数字化服务实施节点。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管理较大 EP 组合、拟用 PACE 提速审查的中资申请人及其欧洲代理|风险:中|动作:自 2026-10-01 起仅通过 MyEPO(或单件表格 1005)提交 PACE;批量前筛掉可能延期答复的案号,并将「延期/视撤即永久出局」写入内部时限表;时间线日期仅作排期参考,勿写入对外承诺。

02宣布

欧盟法院 C-176/25(Steizer):版权排他使用权转让的形式有效性适用 Rome I,侵权仍适用 Rome II

欧盟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就 C-176/25(IU v BT,俗称 Steizer;ECLI:EU:C:2026:785)作出判决。背景:德国电商 BT 委托波兰摄影师拍摄自动售货机照片用于网售,双方未订立书面转让协议亦未选择准据法;第三人 IU 在 eBay 未经许可使用部分照片后,BT 在德国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二审中 IU 主张依波兰法排他使用权转让须书面,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提请先决裁决:转让的形式有效性应依 Rome II 第 8(1) 条保护地法,还是依 Rome I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法院区分两层关系:针对第三人的侵权属非合同之债、适用 Rome II;作者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属合同之债,应依 Rome I 确定准据法(含第 11 条形式规则及第 12 条合同无效后果),即便该问题决定受让人是否构成权利持有人。法院强调此安排有利于跨境可预见性,避免因多国侵权而出现形式要件「碎片化」;若形式有效或受让人可被认定为权利人,侵权本身仍按 Rome II 第 8(1) 条依保护地法判断。属版权跨境转让冲突法宣布节点。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跨境委托创作/购买图片与内容、再在欧盟维权的中资电商与品牌法务|风险:中|动作:在 2026-10-31 前按 Rome I(合同自体法+形式规则)复核在途摄影师/外包内容转让文件是否满足形式要件;勿仅按诉讼地或波兰法假设「必须书面即无效」;侵权诉讼策略与权属链证明分轨准备。 ---

政策动态

01宣布

瑞士联邦院通过动议:要求收紧「瑞士十字+Swiss Engineering」用于境外制造产品的实践

据 swissinfo.ch(Keystone-SDA) 报道,瑞士联邦院(参议院)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以 32 票对 5 票通过动议,要求联邦知识产权局(IPI)尽快撤销其 2026 年 3 月澄清的实践——该实践允许在产品整体不符合 Swissness 标准时,仍可在严格版式条件下将瑞士十字与「SWISS ENGINEERING / SWISS RESEARCH」等字样联用,以指向瑞士境内研发环节(IPI 2026-03-23 官方说明仍挂网)。辩论指该实践削弱瑞士十字排他性、鼓励离岸生产并使真正在瑞士制造的中小企业吃亏。联邦委员会表示 Swissness 规则整体影响评估仍在进行,不愿抢先修法;动议尚须国民院审议,现行 IPI 实践在两院完成程序并落实前仍有效。属原产地标识政策宣布节点,非即时禁令。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在瑞士研发、境外生产并使用瑞士十字/Swiss Engineering 标识的中资及跨国消费品、运动与工业品牌|风险:中|动作:在国民院表决前完成欧/瑞包装与电商主图标识审计;准备「仅 Swiss made 达标线」与「去十字、改文字描述研发地」两套预案,勿在动议通过前大面积加印十字联用标识。

02宣布

欧盟手工业/工业地理标志:Porcelaine de Limoges 据报提交首份海关「干预申请」(AFA)

Trademark Lawyer Magazine 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报道,欧盟新设的手工业与工业产品地理标志(CIGI)权利人已通过 EUIPO IP Enforcement Portal(IPEP)提交首份海关干预申请(Application for Action, AFA),标的为欧盟层面首个注册的 CIGI「Porcelaine de Limoges(利摩日瓷器)」。报道指出:注册本身不会自动启动边境执法,权利人须另行提交 AFA,海关方可在欧盟对外边境对疑似侵权货采取行动;IPEP 可自 GIview 等库拉取数据以降低行政成本。属 CIGI 从注册走向海关执法工具链的宣布节点;一手海关回执 PDF 本日检索未公开挂出,细节以主管部门后续披露为准。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经营欧洲手工艺/工业 GI 商品或平行进口相关品类的贸易商与海关代理人|风险:低|动作:若代理或自有 CIGI/农产品 GI,在 2026-10-31 前核验是否已在 IPEP 递交/续展 AFA;出口利摩日瓷器仿品或近似标识的供应链做一次边境扣留风险筛查。 ---

重点案例

01宣布

普通法院 T-231/25:DEVATIS 与 NOVARTIS 不构成第 8(5) 条意义上的「联系」——撤销上诉委员会决定

欧盟普通法院第七审判庭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就 T-231/25(Deva Holding v EUIPO – Novartis (Devatis);ECLI:EU:T:2026:588)作出判决。土耳其 Deva Holding 为国际注册(指定欧盟)图形商标 DEVATIS(第 5 类药品等)寻求保护;Novartis AG 依据其在法国与德国生效的国际注册文字商标 NOVARTIS,主要依 EUTMR 第 8(5) 条提出异议。异议处驳回异议后,第四上诉委员会改判认为第 8(5) 条累积条件满足。普通法院撤销该上诉委员会决定:虽可假定 NOVARTIS 在德法药品上享有高度声誉,两标志视觉/语音仅低度近似、概念中性,相关公众对涉案商品注意力至少高于平均,且婴儿食品、牙科填充材料、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与药品相同性有限甚至不同——高声誉本身不足以建立「联系」;上诉委员会对商品接近度与注意力的评估有误。因第 8(5) 条条件累积,法院无需再审「正当理由」。属知名商标反淡化异议的宣布节点。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在第 5 类面对欧洲制药巨头第 8(5) 条异议的中资/土耳其系仿制药与保健品申请人|风险:中|动作:异议答复中单独论证「联系」四要素(近似度、商品距离、注意力、声誉强度),勿默认「对方越知名越容易禁注」;对照本案对婴儿食品/农药类商品区分的写法更新内部异议模板。

02宣布

普通法院 T-800/25 与 T-801/25:ATHLETA 在鞋类、头饰、箱包与零售服务上未证明「正常使用」

欧盟普通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合并驳回 Athleta (ITM) Inc. 对 EUIPO 第四上诉委员会两份决定的诉讼(T-800/25、T-801/25;ECLI:EU:T:2026:617)。Sports Group Denmark 依 EUTMR 第 58(1)(a) 条以未正常使用申请撤销两件欧盟文字商标 ATHLETA。上诉委员会认定第 25 类广义「clothing」已证明正常使用,但「footwear, headgear and clothing accessories」以及第 18、35 类相关商品/服务未证明。普通法院维持:正常使用须以具体客观证据证明,不能靠推测;对可独立划分的子类别须分别举证;网页图中出现鞋/帽/配饰、Zalando 零星记载或美元标价表格,不足以证明以 ATHLETA 为商标在欧盟实际销售;第 18 类箱包及第 35 类零售/广告服务同样缺乏欧盟销量、自营网点或向第三方提供广告服务的证据。属撤销程序中使用证据标准的宣布节点。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持有宽泛第 25/18/35 类欧盟商标、主要在美国运营的运动服饰品牌及其欧洲被异议人|风险:中|动作:在 2026-10-31 前按「服装 / 鞋 / 头饰 / 配饰 / 箱包 / 零售」子类整理带欧盟发票、本地货币标价与渠道证明的使用卷宗;勿用美国站截图或自有商品广告充抵第 35 类对第三方广告服务。 ---

行业趋势

01宣布

EUIPO 新格式外观:2026 年 7 月上半月已收视频申请 37 件、3D 申请 20 件

德国律所 KPW 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撰文梳理欧盟外观设计改革全面适用后的新递交格式实践: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 EUIPO 接受视频(MP4)与 3D(OBJ/STL)作为外观视图;文中援引 EUIPO 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早期数据——7 月上半月即收到 37 件含视频视图的申请与 20 件含 3D 视图的申请,约占当月全部外观申请约 1.3%。文中并提示:每件设计须择一呈现方式(静态/动态/动画不可混用);海牙体系目前仍以静态图为主,国际布局宜另备静态优先权基础。属改革后首月新格式使用量的实务数据节点(二手转引 EUIPO 数字;本日未再抓到 EUIPO 原文页)。

| 指标 | 本期 | 备注 | 来源 |
| --- | --- | --- | --- |
| 视频视图申请(2026-07 上半月) | 37 | EUIPO 披露,经 KPW 转引 | KPW |
| 3D 视图申请(2026-07 上半月) | 20 | 同上 | KPW |
| 占 7 月全部外观申请比 | 约 1.3% | 新格式合计占比 | KPW |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以 GUI/动画或复杂三维产品布局欧盟外观的中资消费电子与家居品牌|风险:低|动作:若走海牙或非承认动态优先权的局,在 2026-10-31 前为同一设计另备静态 JPEG 基础案;已用视频/3D 递交的案号在内部登记「国际延伸需静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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