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多个自由贸易协定中推进电子原产地证书(e-CO)
在越南签订的18个自由贸易协定(FTA)和贸易协定中,已有14个协定开始实施电子形式原产地证书(e-CO)的签发或e-CO数据交换。
越南海关总局于9月19日宣布,自11月1日起,越南-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证书(C/O),即表格VC,将由智利当局以电子形式(e-CO)签发。智利当局自9月10日起已开始试验性实施e-CO签发,11月1日后将取消传统的纸质证书签发,全面转向通过系统签发e-CO。在越南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表格VC已通过越南工贸部进出口局的C/O签发管理系统(ECOSYS,链接至外部网站,在新窗口中打开)以e-CO形式签发。除表格VC外,自同日起,越南还开始为以下10个协定签发e-CO:
- 表格E〔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ACFTA)〕
- 表格AI〔东盟-印度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AIFTA)〕
- 表格AJ〔日本-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AJCEP)〕
- 表格AANZ〔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AANZFTA)〕
- 表格AHK〔东盟-香港自由贸易协定(AHKFTA)〕
- 表格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表格S(越南-老挝贸易协定)
- 表格VJ〔日本-越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VEPA)〕
- 表格VN-CU(越南-古巴贸易协定)
- 表格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在其他FTA中,根据越南与韩国之间的韩国-越南自由贸易协定(VKFTA)和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区(AKFTA),两国已通过C/O电子交换系统(EODES)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e-CO数据交换。据越南海关总局统计,截至2024年7月上旬,通过EODES系统,韩国方面已发送约12.4万份e-CO,越南方面已发送约23.8万份e-CO。在e-CO数据交换运行一周年之际,于2024年7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EODES系统相关会议上,越南海关总局与韩国海关共同分享了出口国C/O签发时间缩短、企业因C/O签发和寄送至目的地而产生的成本降低、以及进口国C/O真实性确认时间缩短等好处。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的表格D自2024年1月1日起,已在东盟九国间通过东盟单一窗口(ASW)实施e-CO数据交换。此外,通过越南的ASW进行的东盟海关申报单(ACDD)数据交换,除因技术问题尚未接入系统的老挝外,已在东盟其他八国间实施。
根据越南工贸部2023年进出口报告,同年越南使用C/O的出口额最多的协定是: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ACFTA),达175.8亿美元(占总额的20.9%);其次是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为153.61亿美元(18.3%);第三是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为134.92亿美元(16.1%)(见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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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甬江知道团队 微信: yongjiangzhi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