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筑牢国门安全屏障、支持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海关总署5日出台15项措施支持新时代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按规定程序申请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支持智慧口岸建设,丰富和完善口岸功能;
探索创新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海关监管便利化措施,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支持成都、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
加大特色农食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推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酒类等优势特色产品扩大出口;
支持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在西部地区落地;
加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力度,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支持西部地区海关与地方共建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核生化爆、武器弹药、毒品等领域打私联合整治;
支持更多海关改革举措优先在西部地区复制推广等。
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西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15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助力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合力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西部地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外贸实现较快发展。海关总署当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西部地区进出口总值由2.96万亿元增至3.74万亿元,年均增长8.5%、高于同期全国整体进出口增速1.2个百分点。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
编辑:甬江知道团队 微信: yongjiangzhid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