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 知识产权
一带一路全球知识产权情报日报(2026年9月16日)
2026-09-16
甬江知道
01宣布
印尼宪法法院:恢复《专利法》第 4(f) 条——已知物质新用途与无显著疗效改进的新形式再次不可专利
Asia IP(2026 年 9 月 7 日)报道:印尼宪法法院在 Case No. 255/PUU-XXIII/2025(2026 年 8 月 28 日宣判)中部分支持对《专利法》修订的挑战,责令恢复被 2024 年第 65 号法删除的 Law No. 13/2016 第 4(f) 条及其说明。法院强调创新激励与公共卫生、药品可及性之间的平衡,认为删除第 4(f) 条可能打开「evergreening」(以增量改动延长独占)空间,削弱法律确定性及宪法上的科学、健康与法安定性保障。恢复后,两类发明再次排除在可专利客体之外:(1)已有产品的新用途(含第二医药用途主张);(2)已知化合物的新形式且未能证明对疗效有显著改进。对「利害关系人」可依第 70(1) 条挑战授权的请求被驳回,该条维持不变。裁判自全会宣判时起生效。本报此前未入账该宪法裁判(此前台账为印尼马德里个人费、Permenkum 5/2026 商标细则、音乐版权登记费归零等),今日按宣布首次写入。
专家点评
对中国仿制药/改良药出海印尼:第二医药用途、剂型/晶型/盐型等「已知物改良」主张要按「显著疗效改进」证据包重新过筛,别按 2024 删除条款后的宽松预期排管线。原研组合布局若依赖新用途/新形式续命,印尼段要下调授权预期并同步评估强制许可与仿制进入窗口。代理所:已递交/在审相关权利要求尽快对照第 4(f) 做删改策略,避免审查中途被动。
02变更
ANI 诉 OpenAI:德里高院合议庭就临时禁令上诉发出通知——下次听证约 12 月
LiveLaw / Bar and Bench(2026 年 9 月 15 日):德里高院合议庭(Justice Avneesh Jhingan、Justice Manmeet Pritam Singh Arora)就 Asian News International(ANI)不服单法官驳回其针对 OpenAI / ChatGPT 临时禁令申请的上诉发出通知,要求 OpenAI 答辩。ANI 主张其新闻内容被商业性抓取/生成;单法官此前认为存储训练材料在现阶段不构成版权侵权、禁令将损害公共利益。上诉庭当日未恢复「不得抓取 ANI 网站」类临时安排,表示须先听 OpenAI 意见。下次听证日期报道不一(Bar and Bench 称 12 月 5 日;LiveLaw 称 12 月 8 日),以法院排期为准。本报 2026-09-09 已以单法官驳回临时禁令为宣布入账;今日将「上诉庭通知 + 排期」作为同事件变更节点写入,不复述单法官全文说理。
- LiveLaw:Delhi High Court Issues Notice On ANI's Appeal…(2026-09-15)
- Bar and Bench:Delhi HC seeks OpenAI reply…(2026-09-15)
专家点评
对中国媒体/内容出海与 GenAI 产品方:印度「fair dealing」封闭列举 vs 商业规模训练的争议进入合议庭,12 月前应准备许可市场证据、抓取停止承诺的效力与训练语料比例材料。卖家侧:勿把「单法官未禁令」写成永久绿灯——上诉结果前,品牌内容授权合同仍建议写清 AI 训练/输出归因条款。 ---
政策动态
01
操作日历提醒(不展开重复)
- 印度:专利手册征求意见约至 9 月 18 日;强制 e-KYC / 代理人考试报名至 9 月 30 日;药品/生物技术指南评论窗口以官方通知为准;商标异议特别清案驱动持续;ANI–OpenAI 合议庭约 12 月初听证(见甬江知道变更节点)。
- 海湾/欧亚/东盟:阿联酋洛迦诺 10 月 6 日;沙特马德里可指定 + 个人费 10 月 8 日;EAPO 海牙指定 10 月 10 日;老挝海牙约 10 月 14 日;尼日尔马拉喀什 10 月 20 日;印尼马德里新个人费 10 月 24 日;巴林洛迦诺 10 月 29 日;新加坡 AI-IP 征求意见至 10 月 22 日;阿联酋音乐费率 12 月;越南海关过境 IP / 俄 IT 专利客体 / 俄电商自动核验约 2027-03-01 / 2027-01-01 / 2027-03-01;洛迦诺第 16 版 2027-01-01;USPTO–SAIP PPH 至 2028-12-31;IPOS–CNIPA PPH 至 2031。
专家点评
仅作日历;策略动作以各事件首次宣布/今日新节点稿为准。沙特马德里距生效仍约三周(>7 日),本日不升格为「实施」节点。
02
检索观察:海湾/非洲官方新节点偏静
本检索窗口内,WIPO/EAPO/GCCPO/ARIPO/OAPI、沙特 SAIP、肯尼亚等未见可核验的全新宣布/实施/重大变更稿(阿联酋最高法院在先使用、Tahaqaq、内阁 136 费用豁免、肯尼亚 AI 版权法庭、ARIPO Gilead TPO 等均已台账)。埃及 EGIPA Decision 64/65 官费上调自 2026-04-05 生效,属旧实施节点,不复活写入。
专家点评
静日不硬凑;出海法务把带宽留给印尼第 4(f) 与印度 AI 版权上诉两条主线。 ---
重点案例
01宣布
孟买高院:IIT Bombay 全球转让契约有效——发明人 Patil 为唯一申请人,限期八周按实体重审
LiveLaw Biz(2026 年 9 月 9 日):Justice Somasekhar Sundaresan 在 Dr. Tarkeshwar Chandrakant Patil v. Ind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Bombay 中认定,IIT Bombay 2017 年 7 月 3 日 Deed of Assignment 已将发明「An Apparatus and a Method for In-Vivo Power Generation」(体内植入装置供电相关)的全球权利转让给 Patil,包括印度;学院主张「全球不含印度」被斥为对契约语言的严重扭曲。法院审视 2024 年 12 月 Controllers 听证录像后称其为「悲剧性画面」,指出发明已在争议中耗掉约 13/20 年法定保护期。法院支持 Patil 依第 25(1)(a) 条的授权前异议,撤销 Controllers 2025 年 7 月 17 日全面驳回令,将 Patil 列为申请人并责令另一资深 Controllers 在判决上网后八周内依第 14、15 条对 2019 年 FER 等异议作实体决定。本报此前未入账,今日按宣布首次写入。
专家点评
对中国高校/研究所与共建实验室:转让契约的「worldwide / all countries」表述要与国内申请权、收益分成、职务发明政策一次性对齐,避免「美国可卖、印度仍争权属」。出海联合研发合同预置「权属争议期间如何维持申请续展/答辩」条款,防止保护期被程序空转吃掉。
02宣布
马来西亚上诉法院:官方 Facebook 转帖含他人商标的视频 = 商业过程中使用
Trademark Lawyer Magazine(2026 年 9 月 10 日;裁判日 2026 年 1 月 29 日):Maxcare Success Sdn Bhd v. Motionquest Sdn Bhd 中,上诉法院撤销高院「未贴标即不构成使用」的结论,认定经销商在公司官方 Facebook 转帖含 MAXXOIL 标识的视频,构成 2019 年《商标法》第 54 条下的「商业过程中使用」及广告使用,即便本地实售产品已改标为 MAXX PERFORMANCE;并结合第 54(4) 条「有理由相信未经授权」推定。永久禁令获准,但因未证明贴标销售而未判损害赔偿。仿冒诉因因诉状未充分主张虚假陈述而失败。本报此前未入账,今日按宣布写入。
专家点评
对中国品牌/跨境运营马来西亚:总部素材、 upstream 宣传片不能「一键转发」到本地官号——先做辖区商标清查与授权链。被控方若曾因争议改标,更不能靠「只是转帖」抗辩。内容日历增加「第三方素材商标 vet」节点。
03宣布
古吉拉特高院:假冒 Apple 配件不得以版权罪追诉——「商标纠纷伪装版权」+ 未遵守第 115(4) 条搜查要件,FIR 撤销
LiveLaw Biz(2026 年 9 月 7 日):Justice P. M. Raval 在 Jitendrabhai Mohanbhai Kriplani v. State of Gujarat 中撤销艾哈迈达巴德 Kalupur 警局版权侵权 FIR。查获 AirPods、线缆、适配器、智能手表等约 ₹151 万货值,但 FIR/扣押清单未指明任何受《版权法》保护的具体文学/艺术作品;法院认为争议本质是注册商标假冒,应走《商标法》第 103–104 条。同时认定警方搜查未取得商标注册官意见、亦非由不低于 DSP 级别警官执行,违反第 115(4) 条强制保障;投诉方不得事后把案件「改口」为商标罪以规避该门槛。本报此前未入账,今日按宣布写入。
专家点评
对中国品牌在印刑事打假:选对请求权基础,版权条款不能当「绕开商标搜查门槛」的捷径;行动前落实注册官意见与警官级别。对代理机构:授权打假函与扣押清单要写清作品/商标对应关系,否则高院一刀撤销、执法成本沉没。
04宣布
孟买高院:CLEAR / CLEAR AQUA IND 假包装饮用水——临时禁令覆盖文字标、标签美术与瓶形
LiveLaw Biz(2026 年 9 月 8 日;裁定日 2026 年 9 月 3 日):Justice Madhav J. Jamdar 在 Energy Beverages Pvt. Ltd. v. Sabran Enterprises 中,确认此前比对后认定「AQUA IND」字体可忽略、突出「CLEAR」,瓶形与配色布局实质相同,构成假冒;被告经送达未出庭亦未提交答辩。法院准许临时禁令,覆盖 CLEAR/CLEAR AQUA IND 标识、标签美术与瓶形,并延续接收人搜查扣押授权。本报此前未入账,今日按宣布写入。
专家点评
对中国快消/包装水出海印度:瓶形注册 + 标签版权 + 文字/图形商标要打包布局;调查取证保留实物比对照片。仿冒方「后缀微字」套路在孟买商业庭难站得住——投诉材料突出「视觉重心在主标」即可。 ---
行业趋势
01宣布/变更合读
数字触点上的商标「使用」认定收紧 + AI 训练版权争议进入印度上诉审
马来西亚上诉法院把官方社交账号转帖明确纳入商业使用/广告使用;印度 ANI–OpenAI 则从单法官「训练存储未必侵权」迈入合议庭通知阶段。两条线共同指向:出海品牌的内容分发链路(社媒、短视频、GenAI 输出)正在成为与海关、传统仿冒并行的第三执法面。本报不以旧 H1 统计填充;仅就今日新节点作合读。
专家点评
甬江知道受众侧:把「官号运营规范」升格为 IP 合规子模块——素材授权、辖区商标差异、AI 训练 opt-out 三张清单并表。法务与运营周会至少每月对一次「转发素材商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