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及欧洲 · 知识产权
欧盟及欧洲知识产权情报日报(2026年9月30日)
2026-09-30
甬江知道
01宣布
欧委会启动版权与技术定向磋商:生成式 AI、直播盗版、音乐报酬与科研版权四议题并行
欧盟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发布新闻稿并同步开放定向磋商(Targeted consultation),征集各方对「技术(含人工智能)如何影响有效版权保护」的挑战与可选应对措施的反馈。磋商明确聚焦四块:(1)受版权保护内容在人工智能中的使用;(2)打击直播赛事等时间敏感内容的在线盗版;(3)音乐表演者与录音制作者「单一合理报酬权」的适用;(4)科研领域的版权问题。委员会称,欧盟已有较完备版权框架,但市场与技术发展提出是否需「潜在额外措施」予以强化的问题;本次定向磋商建立在年内先期「证据征集(Call for evidence)」及既有研究评估之上。受邀主体包括权利人、生成式 AI 提供商及 AI 价值链相关方、中间服务商、集体管理组织、体育/直播活动组织者、科研机构、成员国主管机关、消费者组织与 NGO。反馈截止日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官方落地页为 digital-strategy 新闻稿与同日开放的 EU Survey 定向问卷(含「Copyright and generative AI」「Online piracy of time-sensitive copyright-protected content」等分节)。
- 欧委会新闻稿:Commission seeks feedback… effect of technology on copyright(2026-09-29)
- 定向磋商入口:Targeted consultation to support a better copyright environment for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2026-09-29 至 2026-11-03)
- Advanced Television 报道(转引,2026-09-29)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向欧输出训练数据/模型、运营内容平台或依赖音乐与体育转播的中资科技与文娱企业及其欧盟子公司|风险:中|动作:在 2026-10-24 前完成内部四议题立场表(AI 许可/过滤、直播盗版执法工具、音乐 SER、科研例外边界),并于 2026-11-03 前经行业协会或直接提交 EU Survey;勿把磋商误读为已生效义务。
02宣布
UPC–PMAC 就《FRAND 指南》讨论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宣布与 EPO 共建全球 FRAND 判例库
统一专利法院专利调解与仲裁中心(PMAC)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发布公告,就其《Draft FRAND Guidelines Discussion Paper》启动公开磋商。该讨论稿由 PMAC FRAND Guidelines Working Group 起草并经成员一致通过;工作组由专家委员会成员、中立人 Simon Dack 担任主席,依据 PMAC 仲裁/调解/专家决定规则中关于 FRAND 争议指南的条款设立。指南拟提供非约束、灵活的最佳实践框架,覆盖经调解、仲裁、专家决定或混合程序解决 FRAND 争议时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保密、比例原则、争议范围早期界定、中立人选任、证据与专利组合估值、并行诉讼及可能结果等议题。利益相关方(含 SEP 权利人、实施者及其他主体)应在 2026 年 10 月 26 日前将意见发至 `contact-pmac@unifiedpatentcourt.org`;工作组审议后将继续起草,并计划在后续阶段再开一轮公开磋商。公告同时披露:应工作组建议,PMAC 与欧洲专利局(EPO)已同意共建覆盖全球司法辖区的 FRAND 相关判例数据库,EPO 专利与技术观察站的 Juliane Kotzur 被任命为工作组观察员。讨论稿 PDF(PMAC FRAND Guidelines Outline)已挂于 PMAC 官网。
- PMAC 官方公告:Launch of public consultation on the Draft FRAND Guidelines Discussion Paper(2026-09-25)
- 讨论稿 PDF:pmac-frand-guidelines-outline-final.pdf
- EPLAW 转载(转引,2026-09-25)
- LexisNexis LNB News(转引,2026-09-28)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在欧参与 SEP/FRAND 许可谈判或 UPC 诉讼、并评估 PMAC 调解/仲裁条款的中资终端与芯片企业|风险:中|动作:在 2026-10-20 前对照讨论稿完成「保密环—估值方法—并行诉讼协调」三栏反馈草稿,并于 2026-10-26 前提交;合同范本预留引用未来定稿指南的选择性条款,勿将讨论稿当作已生效硬法。 ---
政策动态
01宣布
EPO 启动 2026–2027 用户满意度调查周期:覆盖申请、检索、审查、异议与客户服务等七项
欧洲专利局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宣布启动两年一度的用户满意度调查(2026–2027 周期),作为其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本期将开展 七 项匿名调查,覆盖:提交申请(Filing)、检索(Search)、审查/最终行为与公布、异议(Opposition)、客户服务、重点客户管理(Key account management)以及 EPO 网站体验。调查由 BERENT Deutschland GmbH 实施;结果及据此采取的改进措施拟于 2027 年在 EPO 网站公布。属用户反馈制度节点,非法条或费用即时变更。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高频使用 MyEPO/异议与客户服务渠道的中资申请人及欧洲代理|风险:低|动作:若 2026-10 至 2027-Q1 收到 BERENT 邀约,在 14 日内完成匿名问卷并内部留存「检索质量/异议透明度」两类意见副本,供后续 ORDE/用户协会对话引用。 ---
重点案例
01宣布
总法务官 C-573/25(苏州安日):EUIPO 外观设计无效费用属自足体系,不得经国内临时措施程序加码追偿
欧盟法院总法务官 Manuel Campos Sánchez-Bordona 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就 C-573/25(Suzhou Anri Child Products,ECLI:EU:C:2026:792)发表意见。背景:Cybex 曾在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就两件共同体外观设计获得临时禁令,禁止苏州安日就其 S63 童车在德要约、宣传、投放、进出口或为此占有;临时措施嗣后被撤销,Cybex 上诉后又撤诉,被判承担国内程序费用,地区法院核定为约 €8,748。安日同步在 EUIPO 对两件外观提起无效程序,并试图将其在 EUIPO 侧产生的律师费一并纳入国内费用核定,主张总额升至约 €100,967。总法务官主位建议:因 EUIPO 程序仍在进行、胜负与费用承担尚未确定,且主诉仅为国内临时措施费用核定,第 7–9 项先决问题应裁定不可受理。辅助意见则认为: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 第 70 条及实施条例 第 79(7) 条已就 EUIPO 无效程序的费用分配与核定构成特别且穷尽的规则;胜诉方律师费仅可在该体系内、于 EUIPO 程序胜诉时获偿,不得再依执法指令 第 14 条作为国内程序费用追偿,亦不得定性为执法指令 第 9(7) 条下由临时措施所致损害。总法务官并指出:安日本可依外观条例第 90(2) 条在国内临时措施程序中提出无效抗辩,却选择另开 EUIPO 程序。ie-forum(2026-09-28)全文转述意见要点并附建议判词;属 AG 意见节点,非法院终局判决。
- ie-forum:A-G kosten van EUIPO-nietigheidsprocedure…(ECLI:EU:C:2026:792|意见日 2026-09-24|刊出 2026-09-28)
- WTR 摘要(转引,2026-09-24)
专家点评
影响对象:在德/欧并行「国内临时禁令 + EUIPO 外观无效」的中资制造与童车/消费品出口商|风险:中|动作:在 2026-10-31 前复核在途外观争议的费用预算——EUIPO 侧律师费按条例上限单列,勿写入国内费用核定预期;评估是否改在国内程序直接提无效抗辩以控制双轨成本;待 CJEU 终局判决后再调诉讼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