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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放宽出口货物运输服务费用支付规定
阿根廷中央银行于10月31日发布了A8122号通告(PDF文件),宣布放宽与出口相关的货物运输服务费用支付规定。
此前,当阿根廷出口货物且货物运输服务由非居民提供时,规定运费必须在服务提供后的30个日历日之后,即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30个日历日之后,才能支付到国外。然而,根据新的规定,只要出口贸易条件是由出口商承担运费,如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或CFR(成本加运费)等,出口商将可以在货物装船日之后支付运费。
这一变化解决了之前因货物到达目的地前无法支付运费而导致的出口难题,特别是在阿根廷出口商承担运费的贸易条件下,出口过程将变得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