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展开深入讨论,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草案提交国会第九届会议审议。此次改革以”精简层级、强化专业、提升效能”为核心,旨在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司法体系。
司法架构三级重构
根据改革方案,越南法院系统将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省/中央直辖市法院—地区法院”三级架构。现行高级人民法院与县级人民法院将退出历史舞台,其职能全面整合至新设立的355个地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黎明智在报告中指明,此举旨在打破传统行政壁垒,实现司法资源纵向贯通。
专门审判体系专业化升级
地区人民法院内部将设立六大常设专门审判机构:刑事法庭、民事法庭、行政法庭、经济法庭、家事少年法庭。值得关注的是,在河内、岘港、胡志明市三大经济枢纽的地区法院,将增设3个破法院;在河内和胡志明市法院同步设立2个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这些专业法庭的设立不新增行政编制,而是通过内部机构优化实现。
最高法院司法能力强化
为应对案件量增长,修订草案提议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编制从现有的13-17人扩充至23-27人。法官选任范围同步拓宽,具有五年以上省法院部门负责人经历或基层法院审判经验者均可参选。政治局已原则批准该扩编方案,凸显对提升终审机构裁决能力的战略考量。
改革赋能经济法治建设
黎明智院长指出,在重点经济城市布局专业法庭,具有双重战略意义:一方面通过专业化审判提升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展现越南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另一方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国际投资者信心。据透露,破产法庭将聚焦企业重整救治,知识产权法庭将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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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甬江知道团队 微信: yongjiangzhidao